马哈福兹:阿拉伯文坛巨擘******
作者:黄培昭
2022年12月11日是埃及著名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纳吉布·马哈福兹诞辰111周年纪念日,埃及举行各种活动缅怀这位文坛巨擘。刚出版发行修订本马哈福兹全集的开罗迪万书店窗明几净,马哈福兹的巨幅照片被绘制在书店醒目的玻璃窗上,书店门口显眼的位置摆放着新鲜上市、还散发着墨香的数十卷马哈福兹全集;位于作家出生地的马哈福兹博物馆也装饰一新,那里以增设展位、开辟特殊展览等方式,对一代文学大家表示纪念。
马哈福兹博物馆内展出的作家获奖词。黄培昭摄
1.阿拉伯文学的巅峰
马哈福兹是迄今为止在所有阿拉伯国家中唯一摘取诺贝尔文学奖桂冠的作家。虽然距离1988年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已经过去了34年,但他的作品具有长久的艺术魅力,至今依然在埃及和许多阿拉伯国家畅销。马哈福兹因此享有“阿拉伯文坛巨擘”“阿拉伯小说旗手”“阿拉伯小说巨匠”甚至“阿拉伯文学之父”的美誉,代表了当代阿拉伯文学创作和艺术水准的巅峰。他的小说被评论界视为阿拉伯小说的“金字塔塔尖”。
“(马哈福兹)作为阿拉伯散文一代宗师的地位无可争议……中长篇小说和短篇小说的艺术技巧,都达到了国际优秀标准。这是他融会贯通阿拉伯古典文学传统、欧洲文学的灵感和个人艺术才能的结果。”瑞典科学院诺贝尔文学奖评选委员会的颁奖辞这样写道。颁奖辞还赞扬马哈福兹“通过大量刻画入微的作品——显示了洞察一切的现实主义,唤起人们树立雄心——形成了全人类所欣赏的阿拉伯语言艺术风格”。
马哈福兹一生笔耕不辍,著作等身,直到生命最后一刻还在通过口授坚持创作。他究竟创作了多少作品?对此人们说法不一。笔者根据迪万书店刚出版的马哈福兹全集所附的列表,发现他共创作了55部作品,除了第一部《古代埃及》是译自一位英语学者的学术著作外,其他都是文学作品,其中长篇小说34部,中短篇小说集17部,散文4部(《古代埃及》也宽泛地被视为散文作品)。
马哈福兹的代表作有史诗般的家族小说“开罗三部曲”(《宫间街》《思宫街》《甘露街》),还有《平民史诗》《我们街区的孩子们》和《尼罗河上的絮语》等。此外,他的不少作品被改编成电影或电视剧搬上银屏,其中一些是马哈福兹本人亲自操刀改编的。
埃及纪录片制作人哈希姆·纳哈斯介绍说,马哈福兹是埃及第一位为电影撰稿的作家,他参与了25部电影的创作和40部电影的制作。这些作品包括他直接写的电影剧本、与他人合作创作的电影以及根据他的小说改编的电影等。
阿拉伯文学评论界认为,就文学成就而论,马哈福兹可与托尔斯泰、塞万提斯、狄更斯、巴尔扎克和雨果等相提并论。西方学者对马哈福兹也是赞誉有加,《伦敦书评》甚至说,马哈福兹“不单是雨果和狄更斯,还是高尔斯华绥、托马斯·曼和左拉”。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撰文指出,“马哈福兹不逊于任何一个你能说出名字的欧洲文学大师”。
这些评论难免有夸张的成分,但就马哈福兹创作内容的思想性、时代性,以及对人性的关注、对民情的体察、为民众发声所体现出的现实主义风格而言,确实与上述大作家多有一脉相承之处。难怪,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在马哈福兹的颁奖辞中指出:他的作品“总体上是对人生和人性的烛照”。
埃及书店里的马哈福兹作品。黄培昭摄
2.小胡同走出大作家
1911年12月11日,马哈福兹出生在埃及开罗著名爱资哈尔清真寺附近的杰马利亚老区一个中下阶层家庭,杰马利亚属于开罗侯赛因大片区,那里有着丰厚的历史文化遗存,同时也是一个相对贫困和杂乱的地区。
马哈福兹的父亲,名叫阿卜杜勒·阿齐兹,曾任政府部门的低级工作人员,后辞职经商。埃及《文学报》等媒体报道说,马哈福兹出生时母亲难产,幸亏得到当地有名产科医生马哈福兹的帮助,他才得以降生人间。阿齐兹便以这位产科医生的名字为儿子取名,以示对医生的感谢之情。
整个童年,马哈福兹就在这个简陋而充满着邻里温暖的社区度过,他后来小说的主要灵感也来自这个社区,他把那里发生的故事提升到了人文主义文学的高度。马哈福兹就读的小学就叫“两宫之间小学”,他后来的“开罗三部曲”中的一部就取名《两宫之间》(又译《宫间街》),可见童年生活对作家文学创作影响之大。1924年,马哈福兹随家人一起,由侯赛因杰马利亚老区搬到阿巴西亚区居住,从此开始了新的生活。
1934年,马哈福兹从开罗大学的前身——福阿德一世大学哲学系毕业,先是留校任教,后来分别在埃及宗教基金部、文化部、文学艺术部和社会最高理事会就职。这期间,他几乎所有的文学作品都是业余时间完成的,直到退休后应聘为《金字塔报》专栏作家,他才开始专注于正规的专业创作。
最初,马哈福兹涉猎历史题材,体现在他写于20世纪30年代初到40年代中期的《命运的嘲弄》《拉杜比斯》《底比斯之战》三部历史小说中。《命运的嘲弄》的故事梗概是,法老一天得到神谕,说王位将被一个平民出身的人获得,于是法老一路追杀一个刚出生的婴儿。然而,命运之神却使婴儿巧妙躲过杀身之祸,并出落成英俊潇洒、智勇双全的法老禁卫军官。他武艺过人,还在平定叛乱中屡立战功,赢得了法老女儿的爱情,最后成功继承王位。对法老来说,他的遭遇,可谓命运的嘲弄。
但马哈福兹的历史小说并没有取得很大的成功。也许对马哈福兹来说,历史小说只是试笔之作,也是他文学创作的发轫之举,之所以创作历史小说,一是他对令埃及人引以为豪的古代法老文化感兴趣,二是受了他翻译出版的第一部著作《古代埃及》的影响,决定写写自己想象中的古埃及社会。
第一阶段的写作即历史小说的写作未获满意结果,马哈福兹很快总结教训,开始把目光转向日常生活,转入以书写现实为主的第二创作阶段。这一阶段也被评论家称为作者的中期创作阶段,时间从20世纪40年代中期到50年代末。
他中期创作阶段的作品,以1945年发表的长篇小说《新开罗》为“当头炮”,以“开罗三部曲”为代表作和高峰,这一阶段是马哈福兹创作生涯中最辉煌、成就最大、最受评论家肯定的时期。《新开罗》是马哈福兹创作发生转向的标志。小说描述了三个年轻大学生不同的人生道路,虽然他们的遭遇迥然不同,但无情的现实让他们身心疲惫,体味到金钱与权势的罪恶。小说受到读者的喜爱和业内好评。
《新开罗》一炮打响后,马哈福兹沿着现实主义的创作路径继续前行,在其后几年间连续发表了多部长篇小说,如《罕哈利利市场》《梅达格胡同》《始与末》《海市蜃楼》等。小说聚焦殖民统治下的开罗中小资产阶级和下层贫民的日常生活,表现出作者对普通民众深深的同情、对社会的忧患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
罕哈利利市场是开罗当地著名的传统市场,作者以此取名,栩栩如生地刻画了居住在此的低级职员阿基夫的生活困境。小说注重心理描写和主人公的情绪变化,入木三分地挖掘了阿基夫内心的矛盾和弱点。通过马哈福兹的成功塑造,一个虽然善良憨厚、对欺诈和社会不公等现象疾恶如仇却又怯懦怕事、无力反抗的主人公形象跃然纸上。
埃及的一些评论家指出,幼年时,马哈福兹经历了埃及1919年革命,他意识到爱国主义的价值及其对群众心灵的影响。这体现在他对社会正义及其与个人自由关系的看法上,并集中反映在他于1917年至1944年所创作的“开罗三部曲”里。三部曲代表了马哈福兹的文学最高成就,至今仍被视为阿拉伯文学长河中“里程碑式的作品”,是当代阿拉伯文学难以逾越的高峰。
“开罗三部曲”通过一家三代人的命运起伏,生动描绘了20世纪上半叶埃及的社会变迁和历史演变,每一部侧重刻画一代人的生活,并以每一代人居住的地区作为该卷的书名,颇似一幅恢宏壮阔的埃及风俗画卷。浓墨重彩的笔触,史诗般的全景式写法,使“开罗三部曲”成为一部百科全书式的经典之作,一经问世,即因其深刻的意义和游刃有余的现实主义创作手法深受好评,并于1957年获得埃及国家文学奖,这也是后来马哈福兹问鼎诺贝尔文学奖的重要代表作品。
3.新现实主义风格
从20世纪50年代末到去世,是马哈福兹创作的第三个阶段,即后期阶段。这一时期以1959年作者在《金字塔报》上连载的新作《我们街区的孩子们》为开端。进入60年代,马哈福兹的文学创作更显斑斓多彩,尤其在文体风格上变化多姿,在坚持现实主义、固守阿拉伯文学传统的同时,他也大量糅进西方现代派文学的诸多艺术元素和手法,如象征、隐喻、意识流、荒诞派、结构主义、表现主义乃至拉美魔幻现实主义等,从而形成了自己的新现实主义风格。
这一时期他的主要代表性作品有《小偷与狗》《乞丐》《鹌鹑与秋天》《尼罗河上的絮语》《米拉玛尔公寓》《伊本·法图玛游记》《镜子》《平民史诗》和《千夜之夜》(又译《天方夜谭续》)等。这些作品紧扣时代脉搏和政治、社会风云,有强烈的现代感和忧患意识,艺术手法丰富多变,更臻纯熟。
1994年10月14日,马哈福兹83岁高龄时,在开罗尼罗河畔自己家附近,被极端分子穆罕默德·纳吉用刀刺中了脖子,虽然及时送医进行手术保住了性命,但出院回家后,他的右臂神经受损,手几乎完全拿不住笔,每天只能写几分钟,文学产出从此锐减。
2006年8月30日,因心肌梗死,马哈福兹以95岁高龄辞世。翌日,埃及为他举行了两场隆重的葬礼。上午的是民间葬礼,喜欢马哈福兹的开罗市民在侯赛因清真寺对他进行悼念。官方葬礼在午祷后举行,地点是纳赛尔城的拉什丹清真寺。埃及时任总统穆巴拉克、总理纳齐夫率领数百名文艺和宗教界人士出席,庄严地送别一代文坛泰斗。
在惊闻作家去世后,穆巴拉克发表声明,称赞马哈福兹是“埃及思想和文化的旗帜,天才的小说家,闪光的思想家,他以卓越的创作,将阿拉伯文化和文学带向了世界”。时任总理纳齐夫也说:“马哈福兹是当代阿拉伯文学的脊柱,他的作品扎根现实,再现了埃及的社会变革史。”
阿拉伯文学评论界认为,马哈福兹取得的巨大艺术成就,是他对东西方文化兼容并蓄的结果。阿拉伯传统文化培育了作家深厚的文学底蕴,同时,马哈福兹也对西方名著广泛涉猎,多方汲取营养,两者的融合造就了一代经典文学大家,使马哈福兹获得了阿拉伯“文学旗手”和“小说巨匠”的地位。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13版)
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